操作電源是供給操動機構、繼電保護裝置及信號等二次回路的。
對操作電源的要求,首先是要求在配電系統發生故障時,仍可以保證繼電保護和斷路器的操動機構可靠地工作,這就要求操作電源相對于主回路電源有獨立性,當主回路電源突然停電時, 操作電源在一段時間內仍能維持供電;其次是該電源的容量應能滿足合閘操作電流的要求。
操作電源主要分為交流和直流兩大類。
交流操作電源一般由電壓兀感器(或再通過升壓)或所用變壓器供電。
CS2型手力操動機構和CT7、CT8型彈簧操動機構采用交流操作,廣泛地用于中小型變、 配電所。
直流操作電源往往是由整流裝置或蓄電池組提供的。
在10kV變、配電所中,直流操作電源的電壓大多采用220V,也有的采用110V。CD型電磁操動機構需配備直流操作電源。定時限保護一般也采用直流操作電源。
直流操作廣泛應用于大中型及重要的變、配電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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